部门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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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展规划处工作职责

 

一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对全局性、战略性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,负责编制学校事业发展规划,并制定实施方案,组织开展专项规划与配套规划的制定。

二、跟踪了解国家、教育部及上海市有关高等教育政策,分析高等教育发展大趋势,针对改革发展中的热点进行研究,收集研究国内外高校改革发展及与学校发展有关的资料信息,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。

三、负责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的推进,承担上海高校分类评价工作数据汇总、分析与研判,为学校事业规划和重大决策提供决策依据;

四、组织报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、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、上海市高教学会课题。接受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、上海市高教学会的委托,对对全校立项的上海市各类教育科学课题提供制度化、规范化的管理与服务。组织全校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评审、中期检查、最后成果的鉴定结项工作。

五、组织报送全校各类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与推广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