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验收暨2016年课题申报通知
发布时间: 2016-09-19 浏览次数: 122

校属各部门:

为贯彻落实国家、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,围绕学校“十三五”规划和转型发展要求,到2020年实现“初步建成一所引领上海、示范全国、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”目标。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验收2016年课题申报立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2015年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验收

按照《关于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申报2015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》要求(见部门网站),申请免鉴或者提交结题报告1份,同时将电子版通过OA发给杨梅。

二、2016年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

(一)申报类别:

 1、重点项目

鼓励学校教师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点领域,开展教育理论和实践创新研究。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,最多可延期一年。

 2、一般项目

鼓励学校教师开展多样化、个性化、特色化教育科研,推进教育改革实践。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,最多可延期一年。

(二)申报条件:

1、凡我校在岗教职工,均可申报

2同一申报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,同时参与申报项目不超过一项;已承担校内高教课题但未结题者不能申报。

3、选题应与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办学与应用技术人才培养相关,立足学校“十三五”规划和转型发展实际,申报者可根据《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16年度高等教育研究选题指南》,也可以自由申报,但选题须符合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,且具有科学性和创新性。

4、重点项目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一般项目原则上应具有中以上专业技术职务

(三)结题条件

满足条件1-4之一,原则上可申请结项,其中重点项目必须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结项。

1、鼓励课题研究成果在期刊上公开发表(必须注明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高教研究经费资助课题);

2、鼓励在该课题的基础上继续申报上海市教科规划课题、国家教科规划课题等并获立项资助;

3、鼓励课题研究成果作为决策参考被学校或学院采纳(需出具采用单位证明)

4、课题研究成果获得学校以上奖励。

(四)申报程序:

项目申请人填写《2016年高教研究课题申报表》,并注明申报项目类别;将申报书纸质文本一式3份统一交到行政楼324室,同时将电子OA发送至校办杨梅。

课题结题验收及申报截止时期为2016520日下午3:00

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杨梅 60873530  ;周正柱,60873221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政策与法规研究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426

附件:

一、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6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指南

二、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6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表

上海应用技术大学016年度高等教育研究选题指南.doc

2016年高教研究课题申报表.docx